出游high大了侵权责任谁承担

原标题:出游high大了侵权责任谁承担

近日,一则《老虎扑女游客母亲施救被咬死》新闻广为热议。据报道,“当事游客签订过相关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自驾入园要锁好车门窗,严禁下车”。旅游者“危险自负”和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如何得到兼顾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游玩项目层出不穷。然而,形形色色的游玩过程中,往往蕴藏着侵权的风险。又值一年的旅游旺季,怀柔法院法官对一些特殊的旅游项目侵权问题进行梳理总结,提请大家在high大了的时候,注意防范其中风险。

案例1

玩真人CS摘下头盔游客被“流弹”击伤

张斌一家都是野外运动爱好者。周末,张斌约朋友前往CS俱乐部进行真人游戏。游戏之前,工作人员告知双方要做好安全防护,尤其在没有得到工作人员许可的情况下,不可以摘下头盔。在游戏过程中,张斌之子张乐摘下头盔,结果被“流弹”击中。张斌为儿子花费医疗费1.7万元。张斌将CS经营者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官提示

按照不同年龄身份确定安全注意标准

“娱乐式旅游”是很受“驴友”欢迎的一种旅游方式,包括野外探险、个体娱乐设施等项目。但其中部分“刺激”项目安全标准缺失严重。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怀柔法院审理的40件个体商户当事人成为被告的案件中,旅游接待达到法定安全注意标准的不足40%。同时,个体商户将自己的义务仅局限于告知提醒,甚至有些商户和当事人签订了“危险自负”等相关合同条款。殊不知,此种告知提醒仅是最低的义务标准,需要结合项目的危险等级和相关人员身份的综合认定。例如,本案中如果该CS场所只允许成年人进入,告知提醒,并由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适度保护,可以认定商家履行了自身义务。然而,该CS场所并不禁止未成年人玩耍。相较于成人自控力,未成年人自控力明显偏弱,告知提醒显然不足以杜绝危险发生,安全保障义务明显更大,以确保未成年消费者安全。所以,法官认为,对于不同年龄群体均可以进入的娱乐场所,应按照顾客身份确定“最高注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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