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踩烈士铜像拍照 不应仅止于批评教育
日前,一则“小伙脚踩消防烈士铜像头顶拍照”图片在网上热传,并引发许多公众的愤怒。随后,杭州萧山警方开展调查,并找到当事游客。因未造成公共财物损坏,情节上属于违反社会公德,法律上并无明确处罚依据,故萧山警方只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见10月6日《钱江晚报》)
批评教育、公开道歉,如果仅从具体个案的角度,或许应该承认,当地警方对于“踩烈士铜像拍照”事件的上述处置,还是合理合法的。毕竟,警方所说的“法律上并无明确处罚依据”,确实是实情。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但如果进一步从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角度审视,上述行为仅止于批评教育又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毕竟仅靠批评教育难以有效治理时下这类不文明旅游行为,如果仅靠批评教育就能管用,何以此类行为总是屡禁不绝?
“踩烈士铜像拍照”之类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造成了明显损害,因此不应将其仅仅视为一个纯粹道德问题,而有必要进一步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更具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加以约束惩戒。
更何况,即使是从纯道德的角度来看,批评教育、公开道歉实际上也远不是道德规范的全部,除此之外,同样也不乏其他一些更具约束力和惩戒效果的道德手段,比如,针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黑名单”制度。然而同样遗憾的是,尽管此前国家旅游局强调要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但到目前为止,这一“黑名单”制度事实上仍很不完善。比如,那些被纳入“黑名单”的游客,究竟应该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将面临哪些诚信道德后果,相关规定实际上都并无明确细化的规定。而据上个月媒体报道,自“黑名单”制度执行5个月以来,仅有11名游客被纳入国家旅游局“黑名单”。
必须充分意识到,任何文明习惯的养成,都不仅只是个人修养的结果,更是包括道德和法律在内的外在制度约束的产物。只有通过道德、法律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才能有效遏制各种不文明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