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产业对GDP的综合贡献超过10%

原标题:我国旅游产业对GDP的综合贡献超过10%

笔者按照旅游卫星账户方法,以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正式公布的各年度统计公报、相关年度旅游抽样调查、统计年鉴数据为基础,测算了我国旅游产业对GDP直接和综合贡献。

一、主要测算结果

本次测算,将旅游产业对GDP的贡献,分为直接贡献和综合贡献(直接贡献+间接贡献)。测算结果显示:(1)2013、2014两年旅游产业对GDP直接贡献都超过7%,旅游产业对GDP综合贡献都超过10%。(2)旅游产业间接带动增加值超过15000亿元,对GDP增长拉动点数在1%左右,对GDP增长率贡献超过10%。在间接带动各产业中,对第三产业的带动作用最大,其次是二产、一产。(3)交通运输、住宿、旅游购物、餐饮等四个行业对旅游业增加值贡献近90%。

二、测算方法与数据来源

采取2008版旅游卫星账户方法,以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旅游局编制完成的2004年旅游卫星账户相关比例系数为基础。本次测算重点解决数据结构性不匹配,以补充漏项、缺项为重点,进行结构性测算。

以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教育部等正式公布的各年度统计公报、各年度旅游抽样调查、各年度统计年鉴为基础,采用2007年投入产出表(2012年投入产出表尚未公布)进行核算。以2004年旅游卫星账户确定的特征产品、特征产业、旅游者分类等为基本分析框架。总产出中旅游相关份额比例系数,以2004年旅游卫星账户抽样调查结果为基础,通过专家打分对系数进行适当调整。按照旅游抽样调查资料中的人均花费及消费结构,推算旅游者消费总额、消费比例。将其视为旅游相关产业的旅游直接产出,结合国家统计局正式发布的2007年投入产出调查资料,推算出2013年旅游各相关产业的直接总增加值(现价,含税)。将各相关产业加总后得到2013年中国旅游产业的直接总增加值(现价,含税)。将所推算的2013年全国旅游相关产业的直接总增加值(现价,含税),除以2013年国内生产总值(不变价),获得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

三、数据比较分析

(一)目前测算的旅游业对GDP的综合贡献值还比较保守

1.按最严格的标准把旅客运输量折算成旅游者数量。根据世界旅游组织旅游卫星账户统计口径,在把入境过夜旅游者、出境旅游者、国内旅游者从旅客运输量中扣除时,都按照6次、4次等多次换乘进行换算。在扣除外出打工求职人次数时,在计算群体规模、换乘次数、往返次数时,都按照偏大数字进行计算。如从旅客运输量中扣除高校毕业生求职时,按照3次外出求职、1次赴就业岗位、中途换乘1次来换算成旅客运输量。此外,根据2014年全国旅游抽样调查资料,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出游交通花费为309.5元(旅游过程中的全部交通花费),农村居民出游交通花费为152.0(旅游过程中的全部交通花费),这些花费明显偏低,但本次测算没有提高人均交通花费。

2.公共财政支出、教育培训等费用未进入测算范围。此次测算,主要是从旅游者消费的角度来反推旅游产品的总产出,还未考虑政府部门,以及博物馆、文保单位、旅游学校等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旅游相关的公共财政支出、旅游教育培训费用,以及所带动的相关消费没有进入测算范围。按照2013年全国财政支出决算表,筛选出与旅游产业相关的财政支出决算,约有1.778万亿元(不包括教育支出)的费用与旅游消费(包括公务出行、会议会展、医疗保健等)相关。根据国家教育部统计公报、《大学生蓝皮书:中国大学生生活形态研究报告(2013)》相关数据计算,由纯粹的旅游产业所引起的教育、培训花费总额约300亿元。

3.非货币实物消费未进入测算范围。个人第二套住房等度假设施、东道主接待客人等很多非货币实物消费未纳入测算,如在度假宅邸自己生产的货物(蔬菜、水果、野味、鱼等),或者娱乐活动(园艺、狩猎、钓鱼等)中得到的货物的虚拟价值,以及东道主为接待客人增加食品、公共事业、邀请和礼物等方面支出的净费用,由于客人没有支出,所以无法计算进住宿、餐饮、购物等方面的旅游消费。

(二)由于流动性极强的“大国”效应,我国旅游产业对GDP的贡献比国际平均水平高

据世界旅游与旅行理事会(WTTC)发布报告,全球2014年旅游和旅行对GDP直接贡献2.36万亿美元,约占全球GDP比例的3.1%。2014年旅游和旅行对GDP的综合贡献达7.5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GDP的9.8%。我国旅游产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综合贡献率相差不大,都在10%左右。但直接贡献相差较大,2013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例(7.05%)要比世界旅游与旅行理事会发布的数字高出一倍。

主要原因在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居民流动性强,有多重“大国效应”。就业、医疗、教育等资源分布不均衡,加剧了中国人口的空间流动性。中国传统文化(探亲回家等)也在一定时段内加剧了空间流动性。

(三)2013、2014年数据高于2004年的原因

与2004年旅游卫星账户数据相比,2013年旅游接待人数增加6.756倍,旅游产业增加值增加6.4倍(不变价增加值为5.91倍),旅游综合收入增加6.3倍。除了2008版旅游卫星账户统计口径的拓展外,旅游产业增加值变化巨大,主要缘于以下几个方面:

1.旅游产业高速发展,快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14年旅游增加值占GDP比例比2004年测算的数据要高很多,首先是由于旅游业快速发展,十年旅游业发展速度比GDP增长速度年均高7.1个百分点,使得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比例本身就会大幅增长。2004年到2014年,国内旅游出游人数从11.02亿人次增长到36.1亿人次,国内旅游出游人数翻了两番多,年均增长12.6%。国内旅游消费总额从2004年的4711亿元,迅速增长到2014年的33807亿元,是2004年的7倍,十年年均增速达到21.8%,大大高于居民消费(年均增长13.75%)、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75%)的增速。

2.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居民旅游消费快速增长。2013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004年的3.03倍、2.861倍。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47.2%下降到37.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37.7%下降到35%。

3.10多年来,我国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4年的41.20%,到2013年的46.90%,2014年达到48.20%。2004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9.79%,按照新测算的旅游产业增加值计算,2013年旅游产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约为15.02%,2014年达到14.78%。2013年、2014年,旅游产业对第三产业的增长拉动点数为0.0160、0.0193。考虑价格变化因素,按照201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数(1978年=100)3576,除以2004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指数(1978年=100)则为1416.2,2013年旅游产业增加值约为2004年的2.536倍。

四、相关工作建议

(一)科学抽样调查,确定换乘次数及剥离系数

通过全面系统的抽样调查,对不同类型游客以及不同类型的旅客,在进行求职、出游过程中的换乘次数能够更加准确,从而使全国旅游接待人数与国家客运总量的宏观数据相匹配。对旅游者的抽样调查需要根据《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扩大抽样范围,把教育与培训、购物以及参加会议、参加演出、体育赛事等各类旅游者包括在内,从而更加科学地从旅游相关行业的总产出中,剥离旅游部分。

(二)调整旅游统计数据,使其与宏观数据相匹配

2013年,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95万亿元人民币,全年国内生产总值568845亿元,直接将旅游业总收入除以当年GDP,为5.19%,如果再扣除中间消耗(如按50%转化率),占比才为2.59%,数据太小显然不匹配。建议参照2008版世界旅游组织卫星账户,调整旅游统计口径,使旅游产业统计数据与旅客运输量等宏观数据相匹配。

(三)研究发布国家旅游产品、产业分类标准

随着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各种新的旅游产品和业态不断涌现,旅游业边界更加模糊,更加迫切需要研究论证和发布国家的旅游产品分类和旅游产业分类标准。建议国家研究和发布中国旅游产业特征行业与特征产品分类标准及详细说明,并修改旅游调查统计制度(将旅游互联网企业等纳入统计体系等)。

(四)建立旅游卫星账户模拟数据库,动态发布旅游产业数据

下一步,根据2008年、2013年第二次、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及2007年、2012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结合2004年中国旅游卫星账户主要核算表,按照中国旅游卫星账户特征产业、特征产品等目录,补充、还原2004年、2008年、2012年、2013年等几个年份的基础数据,做出基准年份的卫星账户核算体系。根据这几个年份的基础数据,用计量方法测算出其他年份的数据体系,形成中国旅游卫星账户模拟数据库,实现旅游卫星账户核算的动态化。

(五)开展旅游经济普查工作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服务业统计调查十分薄弱的背景下,建议启动首次全国性的旅游经济专项普查工作,并动员全国各地旅游部门和旅游院校、旅游企业参与该旅游经济普查工作。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旅游规划研究中心,国家旅游产业科技创新工程中心,中国商业统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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