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案追踪:烟台南站将开通至开发区福山高铁巴士
督办提案办理情况现场(记者孙宗顺)12日,市领导对部分提案进行重点督办,听取了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对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3085号提案“关于加快市区公交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设置公交专用道,优化公交线路,保障公交车通行效率等措施得到落实,开设城际公交线路、旅游公交大大方便了市民出行。
市公安局回复:近年来,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先后在北马路、观海路、机场路、大海阳路等公交线路多、公交车辆密集的路段开通了公交专用道。
结合我市智能交通建设,2013年底市公安局在南大街、二马路、观海路一线25个路口建成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公交车在经过路口时,信号灯会自动优化调节配时,从时间上保障公交车优先通过。此外,在设置单行线、禁左、禁右等禁令性标志时,充分考虑公交需求,努力为公交车运行提供力所能及的保障。
为保障公交车通行效率,有关部门对社会车辆使用公交专用道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在南大街5处主要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全线8处路口均安装了高清监控;年内,还将在南大街路段安装10处高清监控、14处公交专用道抓拍系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将南大街公交专用道打造成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立足城市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对市区18条公交线路制定了优化调整方案,完成了12条公交线路,包括2条新增公交线路的优化调整,另有4条公交线路维持现状,剩余2条公交线路的调整还在进一步研究论证当中。
在前期开通游1路、游2路公交旅游专线的基础上,就市区开通首条环线公交旅游专线进行了调研论证。规划的首条环线公交旅游专线全程20.5公里,沿途设置19个公交站点,年内投入4台新能源双层空调巴士。
为加快栖霞经济开发区(中桥)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衔接融合,开通了栖霞经济开发区至烟台开发区的城际公交线路,目前该线路日均安排32个班次,日均发送旅客约800人次,为园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4年以来,积极协调省、市财政补贴资金2383万元,鼓励公交企业购置了211辆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3路公交线路于7月23日投入21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填补了我市气电混合动力营运车辆的空白。截至目前,市区新能源公交车总数达到1067辆,约占市区公交车辆总数的55%。
针对青烟威荣城际铁路烟台南站、烟台蓬莱国际机场以及新建大型公交场站的陆续投入使用,为做好与重要交通节点的换乘衔接,分别开通青烟威荣城铁烟台南站至福山区、烟台开发区各1条高铁巴士线路,同时,调整延伸部分公交线路,方便市民换乘出行需求。
以烟台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建设“3G”视频监控智能调度系统,进一步提升公交运营调度管理的效率和安全防范能力。推广“掌上公交”、电子导乘牌等服务举措,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分担率,引导广大市民绿色出行。
市规划局回复: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2003年,我局会同市交通部门组织完成了《烟台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我市的交通发展战略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未来市区公共交通线路网密度达到3-4km/km2,居民出行公交分担率要达到40%以上。按照规划,近年来,我市相继开通了61路、62路、73路、86路、567路等公交线路,并对部分线路进行了调整优化,开工建设了福泰站、汽车东站西侧、上海滩花园东侧、锦绣新城、龙海家园等公交场站,近期又规划了套口公交场站和莱山公交总站。另外,我局于2012年组织完成了《烟台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目前规划已报市政府审批。
下一步,市规划局将强化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邀请国内知名设计院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新一轮修编,新版总规对城市用地和重大交通设施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要求城市发展要优化城市交通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倡导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在城市发展方向上积极拓展东西两翼,适度向南发展,逐步形成组团式空间结构。规划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站点覆盖率,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逐步引导城市交通形成“路网均匀负荷”、“出行就近指向”的形态。
为更好的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吸引力,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市规划局今年将开展《烟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修编,规划将进一步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统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和利用各种交通资源。在此基础上,还将组织编制《烟台市常规公交线网规划》,规划将科学配置运能,整合优化公交线网,合理布设公交站点、枢纽与其他各项交通设施,落实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指导我市公共交通合理发展。
为切实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交线网规划的相互衔接,将公共交通规划中的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规划纳入控规,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进行立体开发。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建居住小区、工业园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建标准,规划建设公共交通设施,实行“三同时”,即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开工建设、同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