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开发区旅游船舶全面停航
(通讯员 周洁 程粱) 近日,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获悉,自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开发区所有旅游船舶全面进入季节性停航期,目前,已全部吊离水面,实行陆地存放。
进入秋冬季节,冷空气活动频繁,风力逐渐加强,开发区海域大风大雾巨浪等恶劣天气逐步增多,对旅游船舶进行安全的经营活动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旅游船行业的健康发展,开发区规定每年的5月1日至10月31日为船舶营运期,其他任何时间旅游船舶不得出海经营。
“为确保停航期间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停航期的海上非法营运行为。”开发区建设交通局港航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管,督导旅游船公司在停航期间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做好船舶的维护保养,确保明年顺利复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