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休人员外地旅游受伤怎么回烟台进行社保报销
近日,问题编号为958514的网友留言咨询:家里亲戚在外地旅游不小心脚腕骨折,在旅游所在地医院就医后,请问怎样回烟台医保报销,有没有时间限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是什么?谢谢!
烟台市医保局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现行政策,异地急诊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突发疾病异地就医后,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急诊条件,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含院前抢救门诊医疗费)。异地急诊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异地急诊就医结束后,将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急诊审核手续。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患者病情材料,填写《烟台市异地就医急诊审核登记表》,并形成是否符合异地急诊范围的审核意见后告知患者。报销政策: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或异地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急诊除外),在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个人首先负担40%,剩余部分按照参保地三级医院报销政策审核结算;在非全国联网结算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