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于全面启动新的森林防火季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10月1日起,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全面启动新的森林防火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年都为森林防火禁火期,2018年10月1日起,将进入新的森林防火季。
二、新的森林防火季,继续严格管控火源,需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不野外使用明火;文明祭祀,不燃香烧纸;不烧荒、烧地堰、烧果袋;不焚烧根茬秸秆;不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点火吸烟;不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进入景区游客必须自觉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教育。需履行森林防火义务,遵守森林防火规定;配合景区检查站寄存烟火;严禁驴友通过景区以外的道路登山。
根据《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各级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安排好森林防火工作。具体实施以下措施:
昆嵛镇36个村要严格落实上坟日报告制度,每天由昆嵛镇中队全程跟踪落实,各林区统计次日相关情况报镇消防中队,中队报区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备案;
森林消防专业队全员在岗备勤,做好防火巡逻和日常训练;
林场加强对景区游客的烟火收缴和防火宣传教育;各包村部门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昆嵛山保护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