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路过毓璜顶公园进去转转 居然发现要收费了
近日,问题编号为872345的网友留言咨询:前一段时间,和孩子路过毓璜顶公园,因为好久没有去过了,就陪孩子进去转转,居然发现要收费了,以前知道是玉皇庙要收费,好像是5元还是10元的,现在居然搞了个所谓古建筑群,收费30元。想问问领导,现在毓璜顶怎么还收费了?本就是个城市内的公园,为什么要收费?
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关于毓璜顶古建筑群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试行自主定价的函烟价〔2017〕17号。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对此回复:《关于调整毓璜顶古建筑群门票价格的函》(烟城函〔2017〕29号)收悉。鉴于毓璜顶古建筑群扩建、修复和运营时间较短等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游览参观点门票试行价格管理政策,经研究,同意毓璜顶古建筑群门票价格暂由你局园林管理处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定价范围和内容
毓璜顶古建筑群门票定价范围只限于古建筑群范围内,具体包括:玉皇殿、玉皇阁、王母殿、观音殿、吕祖庙、生肖殿、仙家堂、小蓬莱石坊、瀛枢门、财神殿、向若亭、碑廊、戏台、瑶池园等景观景点。严禁将产品展示、节目表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古建筑群范围外的项目与古建筑群门票捆绑,并强行向旅客收费。
二、合理确定门票试行价格
古建筑群门票试行价格在每人次不超过30元内,由烟台市园林管理处确定。
三、优惠政策
1.6周岁(含)以下或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免收门票;6~18周岁(含)青少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半票。
2.老年人免收门票。
3.残疾人免收门票,重度残疾人和盲人的一名陪护人员与残疾人享有同等待遇。
4.现役和离退休军人、伤残军人免收门票。
5.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行期限及其他要求
毓璜顶古建筑群门票自主定价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9日止。试行期间景区经营单位应将原始凭证、参观人数、财务账薄等会计资料保存完整,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景区经营情况报告市物价局。
景区经营单位应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按规定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网友追加提问表示:我想问的是城管局园林处要对依据什么收费,而不是物价局怎么批复的。换句话说:关于调整毓璜顶古建筑群门票价格的函(烟城函〔2017〕29号)里面提到要调整收费,那么这个函里调整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烟台市物价局对此回复:根据《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规定,毓璜顶公园已于2004年对外免收门票。公园内古建筑群属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于财政拨付的经费难以满足对古建筑群属的维护和保养,经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同意,依据《旅游法》古建筑群属可适当收取门票。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对古建筑群属维护经费不足。如你再有疑问,请拨打电话628107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