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打击非法旅游业务 禁止"户外俱乐部"活动

原标题:烟台打击非法旅游业务 禁止"户外俱乐部"活动

时下,一些所谓的“户外运动俱乐部”、保健品推销商,以“成本价旅游”或“免费旅游”为幌子,招揽市民参与旅游活动,但并无旅游业务经营资质,对旅游行业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市旅游质监部门将联合工商、公安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组织开展旅游业务的活动。

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只有取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方可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有的户外俱乐部虽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一般是装备销售和户外活动策划、组织等,但并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有经营旅游业务的合法资质;个别户外俱乐部、保健品销售者根本就没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经营旅游活动的主体资格不合法;在组织旅游活动时没有与参与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不提供发票或收据,出现纠纷双方各执一词,缺乏书面依据。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可以要求旅游投诉主管部门予以协调解决,而无资质机构组织的非法旅游活动,不具备保险金赔偿功能,一旦发生意外,旅游者将很难维权。

旅游者在参加旅游活动时还应该警惕低价旅游团和免费旅游团,克服侥幸心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或免费旅游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仔细查看产品内容,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通讯员 梁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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