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背后的“潜规则”和“霸王条款”

原标题:机票背后的“潜规则”和“霸王条款”

看似规范的机票销售背后,其实隐藏着大量“潜规则”和“霸王条款”,伤害着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一些航空公司成了这些乱象的推手。

机票超售,拒绝乘客登机——“国际惯例”不是挡箭牌

早早订好机票,提前50分钟赶到机场,却被告知“因为机票超售,座位已满而不能登机”。这对于许多期待旅途“一帆风顺”的乘客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现实,而航空公司解决问题的方法,更是让人心寒。

江先生就有不愉快的体验。他在2013年8月12日预订了东方航空10月1日从乌鲁木齐飞往上海的航班,而当天赶到机场准备登机时,却被告知因为机票超售而不能登机。与东航的交涉没能解决问题,被拒绝登机的江先生只得改签另一班飞机飞往上海。因为行程延误和到达机场不同,江先生耽搁了一天的时间。

近年来,国内航空公司因机票超售引发的争端屡见不鲜。“买了机票却不能登机,因为航空公司多卖了17张票!”“耽误行程不说,航空公司也并没有尽到提前告知的责任。”沸沸扬扬的争吵声中,更是曝出了“机票超售是业界惯例”的说法。

有统计显示,国内航班平均有10%的旅客“订票而不出票,许多乘客在飞机起飞前临时取消航班。取消的原因有个人突发状况,也有机票代理虚假订票,提早抢票”。有航空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为了避免损失,超售已经是业内惯例。超售率一般为座位总数的3%到5%。

但是,航空公司在赔偿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有的航空公司赔偿几百元的损失,而有的只负责协助改签。

那么,航空公司仅凭“国际惯例”一说就能免除责任吗?

据外媒报道,航空公司超售机票确为国际惯例。但一旦发生乘客因机票超售而不能登机的情况,航空公司一般首先会询问乘客意见,如愿改签,将免费提供飞行券。根据美国交通部2007年的规定,对于无法改签的国内航班,航空公司会给予单程机票的等价补偿,最多200美元;如果延误时间超过2个小时,航空公司将给予双倍于单程机票的补偿,最多400美元;延误时间决定补偿数额,国际航班相对于国内航班较高。2008年,美国修改了赔偿规定,赔偿数额翻番,多达800美元。

欧洲也有类似的规定。在超售拒绝登机的情况下,航空公司应根据里程数给予250欧元至600欧元不等的赔偿。乘客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要求7天内赔偿,或安排其他班次的航班。

相比之下,国内航空公司虽也开始逐渐重视服务和赔偿,但水平参差不齐,总体与欧美航空公司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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