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境游自费项目将写进合同
8月15日至17日,本报连续刊登了《欧洲游“被自费”多花两三成”》、《美国游累晕老年游客》、《东南亚旅游自费“600元封顶”有猫腻》三篇“出境游那点儿事”系列报道,对暑期北京出境游市场的乱象进行了揭露。报道一经刊出就受到市旅游委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刻组织出境游旅行社对压低团价,增加自费旅游项目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整改。目前,旅行社正在研究将出境游自费项目明确写进旅游合同中。
“我们马上就找旅行社调研了。”报道见报不久,市旅游委针对此事邀请了国旅总社、中青旅总社、康辉总社等十家主要经营出境业务旅行社的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旅游委副主任孙维佳向十家旅行社通报了此事,并召集旅行社进行研讨。在研讨会上,出境游的旅行社对报道中的内容认可,同时承认,近年由于出境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旅行社为保持各自赴欧洲团队旅游价格的竞争力,纷纷掩藏自费旅游项目,相应降低出境报价,招揽客人,一旦客人成团出行后,旅行社再向游客推销自费旅游项目,以收取更多的费用,便出现了随团旅游“被自费”的现象。为了市场竞争导致游客利益蒙受损失,这种做法确实不妥。
“其实事先明确告知游客都有哪些自费项目,什么内容,该交多少钱是最好的办法。”旅游委副主任孙维佳在会议上指出,游客所不满的正是旅行社的“不透明”,让游客自费花钱可以,但要能事先明确告知,最好能写进正规的旅游合同之内。针对上述问题,各出境旅行社负责人进行了商讨,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明确告知游客明明白白消费是解决“被自费”的方法之一。
孙维佳副主任在会上对旅行社提出几点要求:一、各出境旅行社要认真按照旅游委的相关要求,与游客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旅游时间、国家、参观景点、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及自费旅游项目价格等。二、各旅行社要在出境前召开行前说明会,明明白白地告诉游客旅游当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特别是增加自费旅游项目,必须征得团内游客同意才能成行。三、在国外游览临时增加的自费项目,领队和当地导游员必须如实向游客说明情况,如有部分游客需要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时,不能影响本团绝大多数团员的利益。此外,各出境旅行社要及时了解、征询、反馈游客对出境游的意见和建议,如遇游客投诉需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给主管部门。
记者从多家旅行社了解到,研讨会精神目前已经落实到出境游的各个部门。在游客反映特别集中的欧洲游问题上,旅行社正在研究,将自费项目也写进合同中,对游客在行前进行明确告知。“其实,如果对目前自费的项目进行统一采购算在团费中,这些费用比自费要更为便宜。”一家旅行社告诉记者,整体市场的规范无论对旅行社还是对游客来说都能受益更多。
新闻回放
8月15日,本报开栏“出境游那点事儿”,首篇《欧洲游“被自费”多花两三成”》报道中,记者根据读者提供线索,多方采访,报道了旅行社出境游团队掩藏自费项目到当地却收取高额费用,让游客不明不白“被自费”的现象。揭露了欧洲团队游中存在自费项目过多、价格过高以及费用收取不明晰等诸多乱象。在接下来的《美国游累晕老年游客》、《东南亚旅游自费“600元封顶”有猫腻》等连续报道中,记者又接连曝光旅行社在美国游合同上玩弄文字游戏,为图便宜将游客安排在郊区;东南亚游号称“600元封顶”的自费实际上以次充好等问题。报道刊出后,立刻受到读者好评并引起了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本文来源:北京晚报)